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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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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2018-06-13 点击:

   

(党员同学办理,非党员同学无需办理)

1、首先明确组织关系转接去向

(1)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   

(2)工作单位无党组织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和村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落实毕业后组织关系去向后的办理程序

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所去单位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名称、本人身份证号、民族等)提供给所在学院党支部。若本人不在学校,可电话、网络联系所在支部,以便12371党建信息平台的支部、总支、党委管理员逐级办理、审批,在毕业生返校前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网上处理流程,节约你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时间。

3、以上流程完成后,可在平常工作日或集中返校日办理后续手续

(1)组织关系在重庆市内流转的毕业生党员直接到所在学院党支部缴清党费,提取党员材料并签字。

(2)组织关系转出重庆的毕业生党员需先到组织部2410办公室开具跨省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纸质介绍信,然后到所在党支部缴清党费,提取党员材料。

4、党员本人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重庆的毕业生党员持有)、党员档案材料,在有效期内到相应党组织报到,办理转入手续。转出重庆的毕业生党员务必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邮寄或传真至学校党委。

特别提示: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将会被认定是自行脱党。因此,学生党员毕业后应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到新的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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