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新华网重庆9月20日电(彭祎琦)为加快建设新时代重庆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9月9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为7部分,提出28条举措,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教师队伍专业素质能力、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教师职业地位和待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2年,重庆普遍建立事权与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全市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适应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到2035年,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教学名师、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和校长,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 失范“一票否决”
为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实施意见》要求强化教师党建工作,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将师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职称(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
全面实行师范专业提前批录取
提高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方面,《实施意见》指出,要切实提高师范生源质量。全面实行师范专业提前批录取,从源头上解决生源质量问题,招收优秀青年进入师范专业学习。建立入校后二次选拔机制,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乐教适教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加大公费师范生培养力度,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师范生公费培养计划和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
同时,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其他专业生均拨款标准的1.3倍,以提高师范专业办学质量。择优遴选高水平师范学科专业纳入到市级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范围。严格控制市属师范院校更名为非师范院校或缩减师范专业招生计划。
提高中小学教师准入和聘用“门槛”
在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聘用方面,《实施意见》指出,提高教师学历层次,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区县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
此外,还要启动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新入职教师应到区域内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进行为期一年的跟岗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任教。扩大教育部门招聘教师的主动权,健全人力社保部门综合管理,教育、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教师招聘机制。深化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教师转岗、退出机制。
提高教师职业地位和待遇
在教师待遇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指出,要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试点区县,校长绩效工资,按职级发放,实行单列管理。中小学校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者教师发放适当补助。
同时,建立完善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开展乡村名师评选活动,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民办学校要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完善高校教师绩效工资动态调控机制,实行一年一核,上下浮动。优化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制度,对教师多点教学收入、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等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