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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2020-01-10 点击:


根据机关党委工作实际,为便于了解、指导和督促党支部的工作,加强党委与党支部的沟通、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经研究,决定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1.进一步改进机关党建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党员领导干部与党支部和党员的联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每名党委委员固定联系2-3个党支部,与所联系党支部保持经常联系和沟通,帮助和指导党支部搞好自身建设。

3.党委委员指导和督促党支部的政治学习、党员教育、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等。

4.党委委员要熟悉所联系党支部的基本情况,每学年至少深入到各支部一次,与党支部委员共同研究党支部工作,涉及重大问题及时向机关党委及学校有关领导反映。

5.党委委员深入党员干部中,了解其思想状况,听取其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反映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6. 党委委员不定期听取所联系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定期进行工作研判,加强支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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